郑州: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
作者:张学民
空中花园,屋顶绿化,墙面植被,管道直饮水入户,夏天小区自动控温会人工降雨,融雪系统会自动融雪小区路面,立体生态建筑,低碳节能材料......
这是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国资平台公司开发的一个片区项目。
这样的绿色建筑以往经常会出现在各种网络视频中,它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居住环境,如今这种充满高科技且宜居环保美丽的绿色建筑在郑州逐渐变为现实,以一种全新生态居住方式,开启了河南垂直立体空中庭院时代,为居住产品带来开创性的革新。
截至目前,郑州市绿色建筑面积已达12038.67万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共206个,建筑面积2937.66万平方米,占全省绿建标识面积的近一半,市政府共发放绿建标识项目奖补资金3600多万元。
近几年来,郑州市绿色建筑的推广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这充分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美丽中国成为执政新理念。此后,绿色经济被屡屡提及。
郑州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建筑业作为最关乎国计民生的领域之一,在生态中国建设中承担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设优美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及幸福感,是建设领域统筹兼顾“生态文明”思想的最佳路径,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战略意义。
思路明确,思想统一。郑州市十年来牢牢抓住绿色建筑这个牛鼻子,在房地产市场做出了高质量发展的新探索。
立体生态创新建筑城市立面效果图
一、加快制定绿色建筑政策,加强指导,不断完善。
为落实国家和省绿色建筑政策,郑州市2014年就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要求当年12月起,全市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中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必须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并对获得二星级、三星级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进行奖补,在全省地级市中第一个对大型公建等建筑提出绿色建筑要求。2017年郑州市政府又印发了文件,强调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细化了奖补政策,并要求从当年12月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个人自建房除外)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此项工作开展在全国城市中处于前列。为了更加有效地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规范绿色建筑活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城乡生态宜居水平,2020年郑州市又印发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特别是在2022年6月,郑州市政府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中特别强调:要提高商品房的品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严格高容积率、低绿地率项目审批程序,对低容积率、高绿地率、环保节能和立体生态建筑予以政策支持,对销售限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逐步增加高品质住宅供应量,并提高了对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单个项目最高奖达到300万元。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力的保证了绿色建筑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对绿色建筑工作闭合管理,狠抓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力度。
郑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强化对绿建工作实行闭合管理,将绿色建筑监管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突出绿色建筑审批环节、建设环节、施工环节和验收环节。通过严把方案阶段和施工图阶段设计审查关,从而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过程控制目的。他们还抓好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严把施工过程关,做到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常态化。对没有进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对不按照绿色建筑或建筑节能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 不得参与建设科技进步 (绿色建筑创新)奖、市新技术示范工程奖、市绿色示范工程奖、市优质结构 (结构商鼎杯)工程及 “商鼎杯”等各类优质工程奖项的评选。
在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中,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法规制度,严密组织标识评价,规范评价程序,保证绿建标识评价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建立绿建评价标识项目管理台账,强化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以及标识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整个过程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大力推进绿色科研项目研发,切实做好技术保障。
依托城市建设科技发展基金平台,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每年会从公开征集到的城建科研项目中评选一批有科研价值的项目进行立项,并发放奖励资金,其中有不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等方面的科研项目。通过对立项的城建科研项目调研与反馈来看,大量科技成果在已实施的工程项目中取得丰厚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力推动了郑州市绿色建筑的发展,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立体生态创新建筑庭院房效果图
四、多措并举,加大宣传绿色建筑理念,加快绿色知识培训。
郑州市每年都会利用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等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等方式,走进社区、广场、工地、学校等场所,对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和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提高民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让绿色建筑的观念深入人心,树立起节约节能、绿色生活与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郑州市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的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金茂府、五方科技馆、海马商务中心等绿色建筑,从运营效果上向公众展示了绿色建筑的魅力,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他们制定绿色建筑培训计划,对全市规划、设计、审查机构、施工、监理、质监、物业以及绿色建筑咨询等单位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提供绿色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培育一批高素质的绿色建筑技术和管理人才。
五、大力加强绿色建材技术产品推广。
郑州市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制定支持绿色建材企业和采用绿色建材项目的政策措施,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支持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性项目、重点工程和装配式建筑等优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
推动建筑节能与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体系和材料规模发展,建筑施工应当使用预拌砂浆、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建筑结构钢材,推广应用满足节能需要的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标识门窗等,鼓励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加大文明施工监管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绿色施工带动文明施工,培育能起到引领作用的示范工地,特别是申报二星级 (含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项目, 以点带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采用可持续的节能环保新能源,引导居住建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立体生态创新建筑庭院实景图
10年来,郑州市绿色建筑的发展,成绩斐然,助力了建筑业碳达峰和碳中和,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了大的贡献。市政府的重视程度及推行力度是极大的,因为立体生态创新建筑确实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方向,房地产行业结合未来立体生态创新建筑,进行住宅产品的革新,不仅是方向,更是当前市场环境下的必然之选。当然郑州市的绿色建设还存在着绿色建筑理念还未完全深入人心、绿色建筑品质需要进一步提升等方面不足,这些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进一步优化改进。(作者系郑州高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浙江杭州余杭发布“强信心 拼经济”36条措施******
1月4日,杭州市余杭区发布36条“强信心拼经济”全力实现开门红实施意见,该36条主要包括支持企业稳岗引才、全力提振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增产扩能、聚力稳外贸拓市场、稳定资源要素保障等五大方面。
在支持企业引才方面,余杭区设立1亿元海外引才专项奖励资金,对相关申报单位按照最高1000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余杭企业招用初次来杭州市就业的海外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最高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为提振消费市场,余杭区发布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余杭区登记注册、纳入余杭区社零统计的新能源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不包括相关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0000元;在20万元(含)—30万元的补贴6000元;在20万元以下的补贴2000元。
依照发布的36条措施,2023年度一季度在余杭区新注册外贸企业,一季度出口在10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100万美元,将获得2万元奖励,最高获得奖励200万元;存量企业一季度新增出口达到500万美元、2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及以上,且出口增速高于全区的,将分别获得奖励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
余杭区鼓励倡导在余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余稳岗,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员工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其中对非浙江户籍并在余缴纳社保的员工,按600元/人发放电子消费券。对2023年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余杭区规上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坚守岗位的外市籍参保员工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同时,2023年春节期间,余杭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发放民宿(农家乐)、农产品消费券,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限上社零企业的支持,加大批零住餐支持力度,开展景区“免费游”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宣传,开展“文艺星火赋美”等夜间演艺项目等,余杭区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提振消费市场。
在鼓励企业增产扩能方面,余杭区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亿元且同比增长6%的信息软件业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支持鲲鹏企业、上市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工业企业采购或委托加工产品的力度;支持企业实施技改,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的设备投资,在现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资助3个百分点。同时,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扶持力度、开展科技成果对接、加快国高企、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兑现、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此外,余杭区还通过落实“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扩大外贸主体队伍、加快出口增量提升等举措稳定外贸市场;开展“杭州余杭·全球招商季”活动、推行“拿地即开工”、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等举措稳定资源要素保障。据悉,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市现有政策及后续新出台的支持政策,一并遵照执行,同一事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实施。(通讯员徐颖 谭琴 光明日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刘习 记者 陆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