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东西问·中外对话丨“天然的伙伴”,中阿学者共叙双边关系******
中新网北京12月11日电 题:东西问·中外对话丨“天然的伙伴”,中阿学者共叙双边关系
作者 孟湘君 彭大伟
“在丝绸古道中相知相交,在民族解放斗争中患难与共,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合作共赢,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坚守道义”——近日,在沙特利雅得出席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中阿友好交往的悠久历史,以及双方发展关系的深刻意涵娓娓道来。
赓续友好传统,擘画未来蓝图。习主席这次沙特行,以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的顺利举行,有何重大意义?中阿发展关系,具备哪些优势和潜力?接下来,双方如何共建命运共同体,深化战略合作?
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邀请阿联酋阿布扎比执行局主席前战略顾问、香港大学亚洲全球研究所研究员易卜拉欣·哈什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发展研究所所长崔守军,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海外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佘纲正,展开对话。
当地时间12月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王宫会见沙特国王萨勒曼。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阿是天然伙伴”,哈什姆评价称,在世界体系正经历结构性转变的背景下,中阿利益越来越趋同,二者都要求建立一个更公平公正的世界体系,因此密切协调、彼此支持。
崔守军指出,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布局不断完善,树立了跨区域“南南合作”的新典范。访沙特期间,习主席在沙特《利雅得报》上发文,三次提及“一带一路”倡议,表达了“一带一路”同沙特“2030愿景”加强对接的期许。
佘纲正分析,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转为“向东看”,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发展关系、深化合作,成为一种潮流。中阿双方有望加强在全球治理方面的合作,在地区热点问题上坚持寻求对话空间,推动地区和平稳定发展。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习主席此次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以及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三环峰会”的顺利举行,有何重要意义?
佘纲正:进入百年大变局后,世界并不太平,乌克兰危机引发西方对俄制裁,中东地区新旧矛盾交织。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峰会相继举办,是双方外交合作层面史无前例的安排,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特征。
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等背景下,中国不断打开外交局面,通过举办以发展、稳定为基调的中阿、中海峰会,向世界传递了继续扩大开放、扩大对外交往的积极信号。
哈什姆:本次几场峰会,是中阿双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这种级别和规模上开展对话,双方为此做了很多努力。峰会在中阿合作论坛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使双方对话达到新高度。
资料图:沙特首都利雅得掠影。中新社发 杜洋 摄中新社记者:这几场峰会取得丰硕成果,哪些成果值得我们关注?
佘纲正:从这几场峰会的联合声明可以看出,中阿双方既立足于经贸往来、能源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传统强项”,又关注人文对话、高新科技交流与市场深度互联互通等新领域。
同时在政治和安全领域上,中阿、中海峰会也指明了多项具体关切,这在未来有助于推动落实中国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特别是通过利用海湾地区多边对话平台等机制,朝着真正争取解决各方合理安全关切的方向努力。
哈什姆:新时代当中,阿中需密切协调从经济到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政策。阿中峰会是就双方提出的倡议的细节达成一致的绝佳机会。峰会的一个关键成果是重申对彼此最优先事项的支持,如阿方重申对“一个中国”原则的支持,中国承诺支持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反对干涉阿拉伯国家的主权和内政。
中新社记者:新时期中阿深化关系与经贸合作,具备哪些优势和潜力?
崔守军:在中阿关系层面,中国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最大外国投资国,2021年中阿双边贸易额达3300多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了1.5倍。
在中海关系层面,面对世界变局,出于风险分散和防范的考量,海湾国家有意减持美国国债,加大对中国互联网科技、跨境电商、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产业的投资力度。
在中沙关系层面,沙特对华政策正积极地从“向东看”转变为“向东行”,希望以石油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一体化深度合作,拉动中沙关系再上新台阶。
哈什姆:阿拉伯国家高度赞赏与中国朋友的关系,中国是阿拉伯国家最大贸易伙伴,沙特是中国最大石油进口来源国。阿中应在中阿合作论坛和《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基础上深化、扩大合作。能源仍是核心,贸易、投资仍是两翼,在可再生能源、生物技术、空间探索等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继续展现出重要意义。
当地时间12月8日中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王宫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新社记者:习主席访沙特期间强调,中阿要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等阿方发展战略的对接。双方如何在这方面加强合作?
佘纲正:中阿接下来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可能有两个努力方向,一是开拓新的、有潜力的“新赛道”,如高新科技、5G技术、绿色能源、医药、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二是在政治和安全问题上稳步深化双方互信,为加强双边经贸和科技合作提供相应的保障,并同时平衡和处理好跟第三方如欧美以及中东域内非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关系。
崔守军:目前,中阿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布局不断完善。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建互联互通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双方在国际上树立了跨区域“南南合作”的新典范。
而沙特位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地带。该国“2030愿景”提出,到2030年,将国家建设成为阿拉伯与伊斯兰世界心脏、全球性投资强国和亚非欧交通枢纽。中沙发展关系和深化合作,对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哈什姆:就长期战略来说,中阿应将“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结合起来,以便双方在各类国际组织当中支持彼此的战略目标,发挥协同作用,增加实现目标的前景。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阿拉伯国家更多地转为“向东看”,如何看待这种变化?
佘纲正: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转为“向东看”,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发展关系、深化合作,成为一种潮流。不可否认,现在全球重新进入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大国竞争时代,与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单极时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诉求,都是不要打“新冷战”。在阿拉伯世界内外,越多国家立场坚定,就越能有效抵制大国关系重回冷战时期阵营对抗的旧轨道。
哈什姆:中阿是天生的伙伴,经济互补、文明互通。在经历了“百年屈辱”后,中国已恢复自信,不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电信、科学研究等领域,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阿拉伯国家赞赏中国取得的成就,并希望从地理和人口角度,更好地理解、学习中国如何有效治理一个如此庞大的国度。
阿方还希望深化与中国的经济合作。中国是全球最主要能源消费国和石油进口国之一,以资源丰富的海合会国家为例,出于双方的协同效应,其得以与中国保持快速增长的经济关系。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流向东方,尤其是中国。保护海上航道,特别是与能源有关的航道,对双方都至关重要。
中新社记者:中阿同为发展中国家重要成员、世界舞台上的重要政治力量,双方面临相似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双方如何在加强全球治理、维护和平安全等方面合作?
哈什姆:除长期友好和当前强大的能源、经济关联,中阿双方越来越看到彼此间利益的趋同。双方都要求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世界体系,一个反映当前全球权力分配现实的体系。
中阿应继续致力于世界多极化,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作为国际关系的基础;支持相互尊重、文明多样性、互不干涉和互不侵犯的原则;继续就联合国、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提出的改革现行国际体系的建议,密切合作。
在安全合作方面,对于帮助中国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阿方持积极态度。同样,中国可以帮助阿拉伯国家改善地区稳定和安全,包括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以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具有全球影响的问题。
佘纲正:加强全球治理合作,是各国面临的迫切问题,尤其是在乌克兰危机发生之后。在乌危机当中,阿拉伯国家的表现总体上看不偏不倚、独立自主,坚持劝和促谈,与中方立场相似。在地区热点问题上,中阿坚持寻求对话空间和共同点、推动和平发展的立场,堪称改善和促进全球治理方面的范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