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今年计划再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
中新网北京1月6日电 (杜燕徐婧)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共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2023年,西城区将继续通过区域资源调整,区内外学位联动,推进学位保障工作,计划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这是记者今天从北京市西城区两会上了解到的。
优质均衡发展迈出新步伐
北京市西城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围绕“巩固教育高原、打造教育高峰、做有温度的西城教育”的目标,守正创新,攻艰克难,团结奋进,在扩大优质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双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优质均衡发展迈出新步伐。
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共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每个学区各增加2所初中学区派位学校,每个学区初中派位学校达到10所。
西城区启动19所“小而精”“小而美”特色学校建设,通过区领导联系学校、干部教师流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校园文化凝练、“大师营”等系列举措,推进这些规模较小的学校特色发展、高质量提升,构建美美与共、各具特色的教育生态,整体推动西城教育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
西城区启动“教师成长关爱工程”,涵盖四大方面16条举措,以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突破口,在提升师德素养、促进专业成长、创新激励机制、关爱身心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
在双减方面,通过推进作业质量提升工程、智学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加强课堂教学研究,促进提质增效,丰富课后服务供给等,将双减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同时,持续加强民办机构治理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负责人表示,2023年,北京市西城区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继续通过区域资源调整,区内外学位联动,推进学位保障工作,计划新增义务教育学位1万个。
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北京市西城区将进一步实施“一校一案”,系统做好学校德育体系的建构,夯实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打造中小学一体化教师育德能力平台——“班主任节”,继续组织好“讲述育人故事”活动、区级优秀班主任、市级“紫禁杯”“我最喜爱的班主任”评选以及德育干部协作组交流等工作,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升全员育德水平。
西城区将通过开展“见字如面”、“西城区开学一课”等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学生的爱国情怀。
西城区将配齐劳动教育必修课专职教师,完善劳动教育评价体系,以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为依据,将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同时,将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全力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学校
负责人表示,2023年,西城区将继续推进6所中学“小而精”和13所小学“小而美”工程,帮助学校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环境和质量,实现内涵发展。积极开展多维度工作视导,通过专题研讨、校长论坛、学校展示等机会为学校“小而美”“小而精”建设提供展示平台。
北京市西城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了解学校在“小而美”“小而精”项目上的建设需求,协调资源,帮助学校解决急难问题,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加强精品意识,将项目建设与学校整体办学相结合,发挥学校内在驱动力,通过精品项目引领、学校全方位发力、教委全过程管理,推动学校发展迈上新的台阶,办老百姓满意的学校。
持续推进双减工作深入开展
西城区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服务,统筹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合作,为学校补充课后服务课程资源,丰富课后服务课程供给,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各学校将进一步做好课堂教学提质增效。通过开展“课堂+作业+评价”的实践与研究,指导教师在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信息技术应用、课堂教学评价、作业设计等方面不断提升,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加强校际间交流,达到智慧共享、共同提升。
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西城区教育部门将重点推进西城区云课堂评价系统建设项目,完善校园教学智能设施和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教学过程性评价能力提升。完成线上作业平台、英语课堂互动教学、五育融合评价体系等重点项目建设。
北京市西城区将推进薄弱环节改造提升,增补完善各校校园信息化设施,包括校园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电子班牌、数字广播、ip电话、直录播教室、英语听说教室基础环境。重点保障“小而美”“小而精”学校信息化环境提升。(完)
西城区将以点带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教育教学能力。积极为各类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创造有利条件,重点抓好智联教室试点项目建设和“智慧校园”融合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完)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