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秋香代表:以高质量司法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二十大代表在基层】
“作为一名山区的法官,我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用实际行动走好新的赶考之路。”11月4日,党的二十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彭秋香,在该院第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作了履职和学习体会报告。
彭秋香代表在和群众认真交流。林丹丹摄/光明图片
回到工作岗位后,彭秋香立即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25日,彭秋香向法院党组和所在的党支部传达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是我第一次走进人民大会堂,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大会作报告时现场多次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是代表们对报告中描绘的宏伟蓝图的热烈期盼。”彭秋香分享了她参加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的感受,随后她从党的二十大盛况、广东代表团学习讨论、与代表交流等方面,讲述她的所见所闻所感,并围绕如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彭秋香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路线图”,怎样把大会确定的“路线图”转化为贯彻落实的“施工图”,是接下来的头等大事。
11月1日,彭秋香来到怀乡镇扶德村。“作为一名基层党员代表,参加党的二十大让我感到非常自豪。”谈起在人民大会堂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时的感受,彭秋香仍难抑激动之情。她用亲身经历、切身感受、具体事例向村民们讲解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彭秋香通俗易懂、朴素生动的宣讲,引发在场干部群众的共鸣。
“我将继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身边的好声音、新变化,传递给广大的市民群众,在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彭秋香说。
在用情、用心、用力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同时,彭秋香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处理每一起案件。参加完党的二十大回到信宜后,彭秋香立即投入案件审理工作中,截至11月16日,她已审理了20多件案件。
彭秋香2006年任助理审判员,之后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她常年奔走在田间地头,做到脚下有土、心中有情。在案件的处理上,她总是尽可能多调解,尽可能多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少留一些遗憾。她先后获得广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官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彭秋香说:“今后我将始终胸怀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持续致力于加强诉源治理力度、致力于提升家事审判温度、致力于强化特殊困难群体保护、致力于加大普法宣传广度,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育者、矛盾纠纷的化解者、乡村振兴的推动者。”
如今,信宜山区群众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彭秋香表示,她将以“再赶考”的姿态继续砥砺前行,把党的“好声音”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群众中间,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高质量司法向党和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答卷。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23日 05版)
水利部: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严格查处和打击违法行为******
光明网讯(记者袁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有关情况。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徐想 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水土流失与人的行为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如何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对此,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蒲朝勇介绍,水土保持状况是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的一个重要综合性指标。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归根到底是防止水土流失,而水土流失的形成和加剧与人的行为与活动密切相关,人类不合理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会造成或者加剧水土流失。所以,不解决人为水土流失“增”的问题,就没法实现“减”的目标,也就没法实现水土保持率提高的目标,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成为一句空话。
蒲朝勇指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政治任务。他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把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督促指导50万个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持续实施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通过“天上看、地面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人为水土流失应该说得到了有效遏制。
《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蒲朝勇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以高水平高效能的监管,为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一是构建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法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完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特点,明确差异化、针对性要求,实施分类精准监管。
二是建立精准高效的监管机制。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对守信企业少打扰、不打扰,对失信企业及高风险项目重点监管。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风险的跟踪预警,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建立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与检查公益诉讼协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协同监管,压实企业水土保持责任。
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便民利企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