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马拉雅亏损10年首次季度盈利,互联网企业纷纷降本增效******
1月16日,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近日喜马拉雅创始人兼CEO余建军在公司年会透露,喜马拉雅于2022年第四季度首次实现单季度千万级的盈利,这也是喜马拉雅创业十年来首次实现盈利。
不过他并未明确喜马拉雅是在哪一种会计准则下实现的季度盈利。
余建军在年会上提到,盈利得益于公司在三个方向的努力,一是战略与组织清晰度不断提升,其次是坚持以创造用户价值为导向的长期主义,另外降本增效、打造可持续盈利能力也是一方面原因。
在当前的资本环境下,过去烧钱巨亏的互联网企业都开始追求盈利了。除了音频行业的喜马拉雅和荔枝外,在视频平台里,从爱奇艺到B站,都开始降本增效,努力减亏,在资本市场讲出盈利的故事。
三年亏损20亿后首次盈利
2022年8月,余建军曾在内部员工大会上表示,要在2022 年第四季度实现单季盈利,扭转长期亏损局面,并将在2023年实现全年盈利,5年后,实现年收入200亿元、盈利40亿元。目前来看余建军定下的第一个小目标完成了。
在盈利前,2019年至2021年,喜马拉雅年内亏损分别为19.25亿元、28.82亿元、51.06亿元,经调整年内亏损则分别为7.49亿元、5.39亿元、7.59亿元,三年累计净亏损超20亿元。
此前喜马拉雅曾三次递表但未能上市。最近的一次是2022年3月,喜马拉雅在港交所更新招股书,但目前招股书已经显示失效。最早在2021年5月,喜马拉雅意图在纳斯达克上市,以失败告终;同年9月,其于港交所重新提交IPO申请,但因超过6个月,招股书文件显示失效。
最新招股书信息显示,2021年喜马拉雅总营收同比增长43.7%至58.57亿元,年内亏损51.06亿元,同比扩大77%。付费订阅、广告、直播以及其他创新产品及服务是喜马拉雅四大营收来源,其中,付费订阅服务是其主要的支柱。
喜马拉雅成立于2012年,目前是音频行业的龙头,截至2022年第三季度,喜马拉雅全场景平均月活跃用户已达2.82亿。
据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在2022年中国网民消费过的在线音频平台中,喜马拉雅以65.5%的高市场占有率成为最多用户选择的在线音频平台,其次,荔枝、蜻蜓FM和酷我畅听分别占比39.5%、35.8%和34.5%。
在喜马拉雅之外,作为音频行业“第一股”的荔枝也于近一年转亏为盈。
2021年第四季度,荔枝首次取得GAAP层面的盈利,实现净利润892万元,在2022年前三个季度其稳住了盈利趋势,Q1、Q2盈利分别为1642万元、1885万元,最新的第三个季度实现净利润约2000万元。
2022年的前九个月,荔枝实现净利润5500万元,实现大幅扭亏为盈,去年同期前九个月,荔枝净亏损为1.36亿元。
财报显示,荔枝第三季度的经营费用为1.77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1.91亿元有所缩窄,此外其销售及管理费用均实现同比缩窄。
互联网企业纷纷求盈利
在此之前,亏损超过10年的爱奇艺于2022年首次实现季度盈利,背后一大原因就是降本增效,财报显示,该公司营收成本、销售及管理费用都出现较大的同比下降。
围绕降本增效,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爱奇艺内部的措施一是组织结构优化,解决与人相关的成本和费用,提高效率;二是控制内容成本,在内容制作、采购和运营等方面做精细化的选择,头部内容不减少,严格控制播出效果不好的内容,降低内容成本;三是通过加强运营,发挥片库也就是长尾内容的更大价值,产生更多广告库存和会员收入。
对于此前一直以用户增长为中心的B站来说, 亏损也一直在连年增长,2021年B站亏损了68亿元,同比扩大119%。
这些年来,B站还未实现正向盈利,在2022年初的电话会议中,管理层第一次给出盈利时间表,表示B站将在2024年实现non GAAP盈亏平衡。B站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睿表示,2022年公司的战略重心将侧重于加速商业化进程,并进一步降本增效。
此前海豚投研泛娱乐研究员对第一财经表示,目前的宏观环境并不利好成长型公司,通胀加息周期叠加战争,资金避险情绪高,喜欢减亏或盈利的企业,“从公司管理层的角度,是希望通过营造一个良好的平台环境,来拉长用户的生命周期价值,但市场肯定是等不及的。”
2022年11月,B站发布了其第三季度财报,公告显示其第三季度营收为58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加11%;净亏损为17亿元,较2021年同期的27亿元收窄36%。
在财报后的电话会议上,对于此前提出的“2024年实现non-GAAP盈亏平衡”目标,陈睿表示目标不会有变化,“在今年多重宏观环境的挑战之下,减亏已经成为了公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这是我亲自在盯的工作。”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